新疆师范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是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之一。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于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新设立的高校之一,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成立的新疆省立初级师范学堂。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化学、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办学层次逐步完善。
- 办学属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重点师范院校,以"师范性、区域性、综合性"为办学特点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
- 学科体系: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284亩,有温泉、昆仑两个校区;现有教学学院18个,70余个本科专业,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覆盖11个门类;
- 师资规模:现有教职工1820人,其中专任教师1332人,高级职称教师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均在四成以上,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教学名师等一批骨干人才。
二、学科建设与办学实力
学校现有国家立项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1个、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3个;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共23个,一流课程50门。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以及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近30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在教师教育、民族学、化学、中华文化研究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
三、自考主考院校职责
- 参与专业考试计划与课程考试大纲的拟定;
- 承担相关课程的命题、评卷工作;
- 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 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盖章;
- 依规授予符合条件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四、主考专业方向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主考专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当期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考生可在报考前登录考试院官网查询当期开考专业及对应主考院校。从学校办学定位看,其主考专业方向与教师教育、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等学科领域相契合,具体专业名称、课程设置及开考状态以考试院当期公布为准。
五、学习与报考须知
- 报名与报考统一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系统办理,主考院校不负责报名注册;
- 主考专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当期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
- 自考无固定学制,通常 2-3 年完成本科段课程,建议公共课与专业课交替报考;
- 有学位需求者应在报考初期了解学位外语与论文要求;
- 实践考核与论文安排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部门通知。
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以学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