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大学、教育部与自治区"部省合建"高校,是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之一。
一、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24年成立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其渊源更可上溯至1887年的中俄学堂、1891年的博达书院等,开创了新疆高等教育的历史先河。学校历经新疆学院、新疆民族学院等时期,1960年10月新疆大学正式成立;2000年12月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学校曾被确定为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全国16所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97年列入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国家"部省合建"高校,2024年迎来建校百年。
- 办学属性:"211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 学科体系:现有红湖、友好、博达三个校区,学科覆盖哲学、经、法、教、文、理、工、管、艺、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拥有87个本科专业、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类在校生4.1万余人;
- 师资规模:现有专任教师219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33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400余人,并长期得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对口支援。
二、学科建设与办学实力
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以及数学、中国语言文学、机械工程等自治区优势学科和法学、地理学、生态学等自治区特色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等一批科研平台,38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化学工程、电气工程、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方向特色鲜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突出。
三、自考主考院校职责
- 参与专业考试计划与课程考试大纲的拟定;
- 承担相关课程的命题、评卷工作;
- 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 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盖章;
- 依规授予符合条件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四、主考专业方向
新疆大学自考主考专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当期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考生可在报考前登录考试院官网查询当期开考专业及对应主考院校。从学校学科布局看,其主考专业方向多与行政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工程技术等学科领域相契合,具体专业名称、课程设置及开考状态以考试院当期公布为准。
五、学习与报考须知
- 报名与报考统一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系统办理,主考院校不负责报名注册;
- 主考专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当期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
- 自考无固定学制,通常 2-3 年完成本科段课程,建议公共课与专业课交替报考;
- 有学位需求者应在报考初期了解学位外语与论文要求;
- 实践考核与论文安排关注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通知。
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以学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为准。

